一、集装箱货物运输的主要单证集装箱货物运输单证,在80年代我国各口岸基本上采用的是传统的货运单证。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交通部于1989年在上海口岸主持了“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于1991年完成并通过国家鉴定验收。1990年12月5日,国务院第68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又于1992年6月9日以第35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上述的规定和实施细则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从此以后,我国各口岸的集装箱货物运输主要单证基本上统一起来。它们与传统的货运单证相比,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一定的差异。在集装箱货物进出口业务中,除采用了与传统的散杂货运输中相同的商务单证外,在船务单证中根据集装箱运输的特点,采用了空箱提交单、设备交接单、集装箱装箱单、场站收据、提货通知书、到货通知书、交货记录、卸货报告和待提集装箱报告等。现分别介绍如下:
(一)空箱提交单(Equipment Despatch Order)
空箱提交单又称集装箱发放通知单(Container Release Order),俗你提箱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指示集装箱堆场将空集装箱及其他设备提交给本单持有人的书面凭证。
在集装箱运输中,发货人如使用船公司的集装箱,并为了要把预定的货物装在箱内,就要向集装箱堆场或空箱储存场租借空箱,通常是由船公司提供空集装箱,借给发货人或集装箱货运站。在这种情况下,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要对集装箱堆场或空箱储存场发出交箱指示,但是由于空集装箱是一个售价较高的设备,因此不能只靠简单的口头指示,还要向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空箱提交单,集装箱堆场或空箱储存场只对持有本单证的人提交空集装箱,以确保交接安全。
集装箱的空箱提交单一式3份,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凭订舱委托书,接受订舱委托后,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除自留一联备查外,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和存箱的集装箱堆场或空箱储存场各执一联。
(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简称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Receipt,E/R),是进出港区、场站时,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交接集装箱和特殊集装箱及其设备的凭证;是拥有和管理集装箱的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与利用集装箱运输的陆运人签订有关设备交接基本条件的协议(Equipment lnterchange Agreement)。
设备交接单分出场(港)设备交接单和进场(港)设备交接单两种,各有三联,分别为管箱单位(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留底联;码头、堆场联;用箱人、运箱人联。
设备交接单位的各栏分别由管箱单位的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用箱人或运箱人,码头、堆场的经办人填写。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填写的栏目有:用箱人/运箱人、船名/航次、集装箱的类型及尺寸、集装箱状态(空、重箱)、免费使用期限和进(出)场目的等。由用箱人、运箱人填写的栏目有:运输工具的车号;如果是进场设备交接单,还须填写来自地点、集装箱号、提单号、铅封号等栏目。由码头、堆场填写的栏目有:集装箱进、出场日期、检查记录,如果是出场设备交接单,还须填写所提集装箱号和提箱地点等栏目。
设备交接单的流转过程是:
1.由管箱单位填制设备交接单的用箱人、运箱人、船名、航次等。
2.由用箱人、运箱人到码头、堆场提箱送收箱地(或到发箱地提箱送码头、堆场),经办人员对照设备交接单,检查集装箱的箱体后,双方签字,码头、堆场留下管箱单位联和码头堆场联(共两联),将用箱人、运箱人联退还给用箱人、运箱人。
3.码头、堆场将留下的管箱人联退还给管箱单位。
设备交接单既是分清集装箱设备交接责任的凭证,在集装箱外表元异状,且铅封完好的情况下,它也是证明箱内货物交接无误的凭证。如发现集装箱等设备有异常时,应把异常情况摘要记人设备交接单上,由经办人双方签字各执一份。设备交接单也用于集装箱的盘存管理和对集装箱的追踪管理,必要事项都要输入电脑中,以备查询。
(三)集装箱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
集装箱装箱单是详细记载每一个集装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的单证,对于特殊货物还应加注特定要求,比如对冷藏货物要注明对箱内温度的要求等。它是集装箱运输的辅助货物舱单,其用途很广,主要用途有以下几方面:
1.是发货人向承运人提供集装箱内所装货物的明细清单;
2.在装箱地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的单据,也是集装箱船舶进出口报关时向海关提交的载货清单的补充资料;
3.作为发货人,集装箱货运站与集装箱码头之间的货物交接单;
4.是集装箱装、卸两港编制装、卸船计划的依据;
5.是集装箱船舶计算船舶吃水和稳性的基本数据来源;
6.在卸箱地作为办理集装箱保税运输手续和拆箱作业的重要单证;
7.当发生货损时,是处理索赔事故的原始依据之一。
集装箱装箱单每一个集装箱一份,一式五联,其中:码头、船代、承运人各一联,发货人、装箱人两联。集装箱货运站装箱时由装箱的货运站缮制;由发货人装箱时,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装箱货运站缮制。
发货人或货运站将货物装箱,缮制装箱单一式五联后,连同装箱货物一起送至集装箱堆场。集装箱堆场的业务人员在五联单上签收后,留下码头联、船代联和承运人联,将发货人、装箱人联退还给送交集装箱的发货人或集装箱货运站。发货人或集装箱货运站联除自留一份备查外,将另一份寄交给收货人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供拆箱时使用。
对于集装箱堆场留下的三联装箱单,除集装箱堆场自留码头联,据此编制装船计划外,还须将船代联及承运人联分送船舶代理人和船公司,据此缮制积载计划和处理货运事故。
有的国家,如澳大利亚,对动植物检疫有严格的特别要求,在装箱单上就须附有申请卫生检疫机关检验申请联。在申请联的申请检验事项中,与货运有关的内容包括货物本身及其包装用料是否使用了木材,如木板、木箱、货板、垫板。如使用了,是否已经经过防虫处理的说明。如果已经经过处理,则就货物本身应由发货人将发票、海运单证和熏蒸证书一并寄交收货人;就集装箱而言,则应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连同集装箱适航证书一并寄交卸货港的船公司的代理人。
该项申请联由发货人和船公司或他们的代理人分别签署。
总之,集装箱装箱单的内容记载得准确与否,与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安全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四)场站收据(DockRecipt,D/R)
场站收据是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编制,是承运人签发的,证明船公司已从发货人处接收了货物,并证明当时货物状态,船公司对货物开始负有责任的凭证,托运人据此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待装提单或装船提单。它相当于传统的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等一整套单据,共有十联(有的口岸有七联),其中: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二联:第一联,货主留底,第二联,船代留底;运费通知二联:第三联,运费通知(1)和第四联运费通知(2);第五联,装货单,即场站收据副本(1),包括缴纳出口港务费申请书附页;第六联,大副联,即场站收据副本(2);第七联,场站收据正本;第八联,货代留底,第九联、第十联,配舱回单(1)和(2)。
1、场站收据十联单的流转程序
(1)托运人填制集装箱货物托运单即场站收据一式十联,委托货运代理人代办托运手续;
(2)货运代理人接单后审核托运单,若能接受委托,将货主留底联(第一联)退还托运人备查;
(3)货运代理人持剩余的九联单到船公司或船公司的代理人处办理托运词“舱手续;
(4)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单后审核托运单,同意接收托运,在第五联即装货单上盖签单章,确认订舱承运货物,并加填船名、航次和提单号,留下第二至第四联共三联后,将余下的第五至第十共六联退还给货运代理人;
(5)货运代理人留存第八联货代留底,缮制货物流向单及今后查询;将第九、十联退托运人作配舱回执;
(6)货运代理人根据船公司或其代理人退回的各联缮制提单和其他货运单证;
(7)货运代理人持第五至第七共三联:装货单、大副联和场站收据正本,随同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其他有关货物出口单证至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
(8)海关审核有关报关单证后,同意出口,在场站收据副本(1)即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并将各联退还货运代理人;
(9)货运代理人将此三联送交集装箱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据此验收集装箱或货物;
(10)若集装箱在港口堆场装箱,集装箱装箱后,集装箱堆场留下装货单;若集装箱在货运站装箱,集装箱人港后,港口集装箱堆场留下装货单和大副收据联,并签发场站收据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人;
(11)集装箱装船后,港口场站留下装货单用作结算费用及以后查询,大副联交理货部门送大副留存;
(12)发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持场站签收的正本场站收据到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处,办理换取提单手续,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收回场站收据,签发提单。在集装箱装船前可换取船舶代理签发的待装提单,或在装船后换取船公司或船舶代理签发的装船提单。
2、场站收据七联单及其流转程序
目前,有的口岸像大连口岸使用了七联单:第一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船代留底;第二联,装货单,场站收据副本;第三联,场站收据副本,大副联;第四联,场站收据正本;第五联,装箱理货留底;第六联,货代留底,第七联,配舱回单。
其流转程序:
(1)发货人(托运人)填制集装箱货物托运单(即场站收据)一式七联,盖印后委托货运代理人代办托运手续;
(2)货运代理人带七联单到船公司或船公司代理处办理托运订舱手续;
(3)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单后审核托运单,同意接受托运,在第二联装货单上盖签单章,填上船名、航次、提单号,留下第一联船代留底,将其余六联退货运代理人;
(4)货运代理人盖印后,留下货代留底,将场站收据、装货单、大副联随同货物出口单证和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起送海关报关;
(5)海关接单后审核有关单证,同意出口,在装货单上盖放行章,并将各联退还货运代理人;
(6)货运代理人将余下五联单送装箱的集装箱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据此验收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
(7)集装箱和货物送集装箱堆场或货运站后,装箱场站留下装箱理货联;
(8)装毕后的重箱送港口场站,场站签发场站收据,正本场站收据退还货运代理人,留下装货单和大副联,装货单用作结算费用及今后查询,大副联交理货部门送船上大副留存;
(9)货运代理人将场站签收后的场站收据正本送船公司或船代,装船前可换取船代签发的待装提单;装船后换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10)货运代理人将提单和第七联配舱回单退给货主(托运人)。
3、场站收据的填制要求
(1)场站收据由发货人填制,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交船舶代理确认订舱。场站收据中的收货人、通知人、箱号、封志号、箱数、收货方式和交货方式应如实申报,不允许一票场站收据上同时出现两种收货方式、两种交接方式。
(2)对填制栏目内容如有任何变更或整票退关,应向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分送更正通知单。
(3)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海关放行后将货物装箱。各装箱点应将每票场站收据的箱号、封志号、箱数及时报告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场站收据正本和副本的相应栏目上填明箱号、封志号、箱数。
(4)场站业务员在集装箱进场时,重点核对场站收据装货单上的海关放行章、箱号、封志号、箱数等栏比在实收栏目内批注、签字,在签章栏目注明签章日期,加盖场站章。
由上述可见:场站收据类似传统的大副收据,但又有不同之处。类似之处,两者都表明承运人已收到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交来指定的货物,即从签发时起就意味着风险已由发货人转给承运人。在集装箱货物运输中,信用证若未强调提供已装船提单,场站收据同大副收据一样,都是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船公司或船代换取提单的凭证。但它们不同之处是,集装箱货物运输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委托场站签发场站收据,意味着承运人的责任风险由传统运输中的“过船舷”延伸到“场站”。
(五)特殊货物清单
在集装箱内装运危险货物、动物货、植物货,以及冷冻货物等特殊货物时,托运人在托运这些货物时,必须根据有关规章,事先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交相应的危险货物清单、动物货清单、植物货清单和冷冻(藏)货集装箱清单,或称为……装货一览表。
1.危险品清单(Dangerous Cargo List)
危险货物的托运人在装运危险货物时,必须根据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和保管的规章,如《国际危规》,事先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交危险品清单。
危险品清单一般须记载以下一些主要内容:船名、航次、船籍、装货港、卸货港、提单号、货名、国际危规类别、标志、页号、联合国编号、件数及包装、货重、集装箱号、铅封号、运输方式和装船位置等。
为了安排危险货物在集装箱堆场的堆存位置和装船的需要,托运人在将危险货物移人集装箱堆场和货运站时,都须提交危险品清单,由堆场经营人汇总交船方。
此外,所有危险货物都必须粘贴规定的危险品标志,内装危险货物的集装箱也必须有规定的危险品标志。
2.冷藏集装箱清单(List of Reefor Container)
冷藏集装箱清单是装载冷冻货物或冷藏货物的冷藏集装箱的汇总清单。冷藏集装箱清单由货运代理人或装箱人缮制。它记载的内容主要包括:船名、航次、船籍、装货港、开航日期、卸货港、集装箱号码、铅封号、规格、提单号、货物名称、货物重量、箱重、总重、要求温度等。
托运人在托运冷冻货物或冷藏货物时,都要求承运人和集装箱堆场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将冷藏箱的箱内温度保持在一定范围内。为了要尽到这种义务,承运人或集装箱堆场要求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供冷藏集装箱清单,而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对于这些货物要按箱明确货物名称和指定的温度范围,以引起船舶和卸货港的充分注意。
3.动物货清单(Zoological Cargo List)和植物货清单(Botanical Cargo List)
关于动物及其尸体、骨、肉、皮、毛和装载这些货物的容器和包装等;关于植物、种子、新鲜水果和装载这些货物的容器和包装等货物的进口,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需要由动植物检疫机构检查和批准方可进出口。
这些检查和进出口是由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来申请办理的,但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必须在船舶卸货以前,按接受检疫的货物和集装箱,分别编制动物货清单、植物货清单提交给检疫机构。但是若不单独编制这种清单,也可用单独的舱单来代替。
(六)提货通知书(Delivery Notice)
提货通知是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向收货人或通知人(往往是收货人的货运代理人)发出的船舶预计到港时间的通知。它是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根据掌握的船舶动态和装箱港的代理人寄来的提单副本或其他货运单证、资料编制的。
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向收货人或通知人发出提货通知书的目的在于要求收货人事先做好提货准备,以便集装箱货物抵港后能尽快疏运出港,避免货物在港口、堆场积压,使集装箱堆场能更充分地发挥其中转、换装作用,使集装箱更快地周转,而得到更充分的利用。
提货通知书只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为使货运程序能顺利进行而发出的单证,对于这个通知发出得是否及时,以及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是否能收到,作为承运人的船公司并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承运人并不对此通知承担责任风险。作为进口商的货运代理人,为了保证进口货物代理的服务质量,也应主动与船公司的代理人联系,及早获取进口货物提货通知书,便于提前做好接卸进口货物的准备。
(七)交货记录(Delivery Record)
交货记录共五联:到货通知书一联;提货单一联,费用账单二联,交货记录一联。
1.交货记录的流转程序
(1)在船舶抵港前,由船舶代理根据装货港航寄或传真得到的舱单或提单副本后,制作交货记录一式五联;
(2)在集装箱卸船并做好交货准备后,由船舶代理向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出到货通知书;
(3)收货人凭正本提单和到货通知书向船舶代理换取提货单、费用账单、交货记录共四联,对运费到付的进口货物结清费用,船舶代理核对正本提单后,在提货单上盖专用章;
(4)收货人持提货单、费用账单、交货记录共四联随同进口货物报关单一起送海关报关,海关核准后,在提货单上盖放行章,收货人持上述四联送场站业务员;
(5)场站核单后,留下提货单联作为放货依据,费用账单由场站凭此结算费用,交货记录由场站盖章后退收货人;
(6)收货人凭交货记录提货,提货完毕时,交货记录由收货人签收后交场站留存。
2.交货记录的填制要求
交货记录在船舶抵港前由船舶代理依据舱单、提单副本等卸船资料预先制作。到货通知书除进库日期外,所有栏目由船舶代理填制,其余四联相对应的栏目同时填制完成。提货单盖章位置由责任单位负责盖章,费用账单剩余项目由场站、港区填制,交货记录出库情况由场站、港区的发货员填制,并由发货人、提货人签名。
3.各单据的作用
(1)到货通知书(Arrival Notice)
到货通知书是在卸货港的船舶代理人在集装箱卸人集装箱堆场,或移至集装箱货运站,并办好交接准备后,向收货人发出的要求收货人及时提取货物的书面通知。
所以,到货通知书是在集装箱卸船并做好准备后,将五联单中的第一联(到货通知联)寄交收货人或通知人。收货人持正本提单和到货通知书至船公司或船代付清运费换取其余四联。
(2)提货单(Delivery Order)
提货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指示负责保管货物的集装箱货运站或集装箱堆场的经营人,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非流通性单据。
本来,交货应该与提单进行交换来完成,但传统的实际作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收到提单持有人交来的正本提单后,签发提货单,收货人凭提货单向货物堆场或仓库提货。而在集装箱运输中,是凭到货通知和正本提单换取费用账单两联,盖章后的提货单一联和交货记录一联,共四联。随同进口货物报关单到海关办理货物进口通关,海关核准放行后,在提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再持单到集装箱堆场或货运站,场站留下提货单和二联费用账单,在交货记录上盖章,收货人凭交货记录提货。
(3)交货记录(Deliverv Record)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向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交货时,双方共同签署的,证明双方间已进行货物交接和载明其交接状态的单据叫交货记录。
交货记录是在签发提货单的当时交给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再出示给集装箱货运站或集装箱堆场经营人。
作为船公司代理人的集装箱货运站或集装箱堆场的经营人在向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交货时,要检查货物的件数和外表状态,如有损坏或灭失等情况时,应把损害的内容记载在摘要栏内,双方签字后完成交接手续,交货记录是在收货人提取集装箱货物时,堆场或货运站的发货人员凭以发放集装箱货物的单据,收货人在交货记录上签收,堆场或货运站留存。
在集装箱运输中,船公司的责任是从接受货物开始到交付货物为止。因此,场站收据是证明船公司责任开始的单据,而交货记录是证明责任终了的单据。
(4)费用账单
费用账单是场站凭此向收货人结算费用的单据。其主要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地址、开户银行与账号、船名、航次、起运港、目的港、提单号、交付条款、到付海运费、卸货地点、到达日期、进库场日期、第一程运输、标记与集装箱号、货名、集装箱数、件数、重量、体积、费用名称、港务费、港建费、堆存费、装卸费、其他费用、费用合计等栏目;还有计费吨、单价、金额;另外有收货人章、收款单位财务章,港区场站受理章、核算章、复核章,开单日期等。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结算港口费用,提取货物。
八)其他单证
1.卸货报告(Outturn Report)
卸货报告是集装箱堆场或货运站在交付货物后,将交货记录中记载的批注,按不同装载的船名,而分船编制的交货状态的批注汇总清单。
集装箱货运站和集装箱堆场在货物交付后,把交货记录中记载的批注及时汇总起来编成清单,送交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船公司根据这一报告掌握货物灭失和发生损坏的情况,以便采取必要措施;同时也可作为收货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坏提出索赔时,船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不过,有些船公司不要求提交这一单据,而以交货记录作为理赔的依据。
2.待提集装箱(货物)报告(Report of Undelivery Container(Cargo))
待提集装箱(货物)报告是集装箱堆场或货运站编制并送交船公司的,表明经过一段时间尚未能疏运的,仍滞留在堆场或货运站的重箱或货物的书面报告。据此,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可向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发出催提货物的通知,以利疏港和加速集装箱的周转。
实际业务中,船公司向收货人发出的到货通知书中,通常都有关于提货期限和对不按时提取货物将按规定对货物进行处理的规定。比如,有的港口在到货通知书上就明确规定:“根据海关规定,货物到港(站)14大内未能及时向海关申报,由此引起的海关滞报金,由收货人承担。”“货物到港10天内未能及时提取货物,由此引起的港口疏港所发生的费用,由收货人承担。货物抵港3个月不提取,将作为元主货处理。”
二、集装箱货物运输出口代理业务主要环节
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出口代理业务与传统的班轮运输的货物出口大体相同,所不同的是增加了集装箱这一环节,出现了发放和接受空箱和重箱、集装箱的装箱作业等环节,改变了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制定和采用了适应集装箱作业和交接的单证。集装箱货物运输出口代理业务的主要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揽货与委托
集装箱货物运输属于班轮运输,对于货运代理人来说,班轮运输是从揽货开始的。揽货又称揽载(Canvassion),是指货运代理人为使自己所经营的代理业务从货主那里争取更多的货源,以期获得最好的经营效益的行为。
班轮运输是船公司在特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船期表进行有规则的、反复的航行和运输。船公司为了使船舶的载重量或箱位得到充分利用,力争做到“满舱满载”,除了自己揽货外,还委托其代理人揽货,甚至主动与货运代理公司建立关系,签订协议,留给其一定数量的箱位,争取更多的货源。货运代理人有时为了获得较低的运价或稳定的箱位主动与船公司协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发货人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在货物托运前一定时间内填制好集装箱货物托运单(Caniainer Booking Noie)或出口货运代理委托书(Eiiirusting Order for Export Good)委托货运代理人订舱。这就是委托方提出的“要约”,被委托方一经书面确认,意味着“承诺”,双方之间的契约行为成立。因此委托书应有委托单位签字盖章,使之成为有效的法律文件。
1.托运集装箱货必须具备的条件
(1)信用证应有可装运集装箱的条款;
(2)货物具备适宜集装箱运输,并有出口许可证;
(3)货物每件毛重及长度不超过集装箱的最大承载量和箱内的长度;
(4)货物的密度必须是集装箱能承受的;
(5)特种货物必须具备特种集装箱,承运人提供有困难时,发货人必须能够自备;
(6)整箱货托运必须在同一目的港。
2.适于集装箱运输货物的分类
将货物装载于集装箱中进行运输,在技术上是否可能和经济上是否合理,按其适应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类:
(1)最适宜货物(Prime Suitable Coniainerizable Cargo)
属于这一类的货物一般都是价值较高,海运运价也比较高的货物,且易于破损和被盗的货物,例如:酒类、医药用品、收音机、纺织品、服装、打字机、照相机、电视机、光学仪器、各种小型电器及小五金等都属于这类货物。
(2)适宜货物(Suitable Containerizable Cargo)
属于这一类的货物,其本身价值并不很高,海运运价也比最适宜货物低一些。这类货物破损和被盗的可能性较小,例如:电线、电缆、铅丝、纸浆、袋装面粉、咖啡、生皮、炭精以及各种轻工产品等易成为赔偿对象的货物。
(3)临界货物(Marginal Containerizale Cargo)
这类货物虽然在技术上将它们装人集装箱是可能的,但是因为它们本身的价值和海运运价都较低,受损和被盗的可能性也很小,将它们装人集装箱进行运输,经济效益并不显著,而且它们的形状、重量和包装也难以实现集装箱化。属于这类货物如钢锭、生铁、原木等。
(4)不适宜货物(Unsuitable Containerizale Cargo)
属于这类货物有的是因货物的物理性质而不能装人集装箱内;有的是在大量运输时,使用专用船(如使用散货专用船运输的大批量散货;使用滚装船运输大批量的卡车,以及矿山、工程车辆等)运输反而能提高运输效率的货物。如废钢铁、长40英尺以上的桥梁、铁塔、大型发电机等钢铁结构物等,都属于这一类货物。
货运代理人根据货物的数量、性质和适箱情况,航线、船期、运价、箱位和集装箱类型等,以及运输条件和信用证要求决定是否可以接受订舱委托,若不能接受或某些要求无法满足,应及时作出反应,以免耽误船期,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根据与船公司的协议或经与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联系,取得订舱口头确认,可以满足货主的委托要求,即可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二)订舱配载
货运代理人填制集装箱货物委托单(场站收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其所营运的船舶在截单期前办理托运订舱(Space Bookg),以得到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的确认。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审核托运单,确认无误可以接受订舱后,在装货单(场站收据副本)上签章,以表明承运货物的“承诺”,填写船名、航次、提单号,然后留下船代留底和运费通知(一)、(二)共三联;若七联单仅留船代留底联,将其余各联退还给货运代理人作为对该批货物订舱的确认,以备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而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则在承诺承运货物后,根据集装箱货物委托单的船代留底联缮制集装箱货物清单,分送集装箱堆场和集装箱港务公司(或集装箱装卸作业区),据以准备空箱的发放和重箱的交接、保管以及装船。
利用集装箱运输货物,需要正确掌握该种货物的知识,这不仅要选择适合于集装箱的货物,而且也要选择适合于货物的集装箱。
因此,为了利用集装箱能使货物更有效地装载,安全地完成运输任务,必须研究以下几点:
①该种货物最好使用哪一种集装箱;
②每个集装箱能装多少货物;
③这批货物需要多少个集装箱。
为了满足这些要求,就需要具有充分的有关集装箱结构和货物性质以及装载技术方面的知识。所以,货运代理人订舱以后,提取空箱以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集装箱的选用和集装箱的配载:
1、集装箱的选用
A、集装箱的种类
在集装箱运输的发展过程中,因所装货物的性质和运输条件不同而出现了不同种类的集装箱,它们适宜装载不同的货物。
(1)杂货集装箱(Dry Cargo Container):杂货集装箱也称干货集装箱,这是一种除冷冻货、活动物、植物外,最通用的=种集装箱,适用于各种于杂货,包括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轻工产品、食品、机械、仪器、家用电器、医药及各种贵重物品等,适用装载的货种非常多,不适宜装载这种杂货箱的货物有如下几种:
①冷冻货或严格要求保持一定温度的货物;
②不能用人力或叉车装箱的重货;
③不能从箱门进行装卸作业的长大件货物;
④产生的集中负荷超过箱底承受强度的货物;
⑤散货或液体货;
⑥在杂货集装箱中不能充分系紧的货物;
⑦需要特别通风的货物;
⑧活动物等。
(2)保温集装箱(Insulated Container)
保温集装箱是一种所有箱壁都用导热率低的材料隔热,用来运输需要冷藏和保温货物的集装箱,通常有以下几种:
①冷藏集装箱(Refrigerated Container)
这是用来运输冷冻货物,主要是冷冻食品,如冷冻鱼、肉、虾等;低温水果、蔬菜、干酪等货物;胶片、某些药品等需要保持一定温度的货物,能保持所定温度的保温集装箱。
使用这种集装箱在装箱前须检验冷冻装置,船上要有电源插头,能使冷冻集装箱的制冷设备正常运转。
②隔热集装箱(Insulatal Produce Container)
这是一种为防止箱内温度上升,使货物保持鲜度,主要用于载运水果、蔬菜等类货物的集装箱。通常用于冰制冷,保持时间约为72小时。
③通风集装箱(Ventilated Container)
这是一种为装运不需要冷冻,且具有呼吸作用的水果、蔬菜等类货物,以及兽皮等在运输中会渗出液汁的货物,会引起潮湿的货物等,而在端壁上开有通风口的集装箱。这种集装箱通常以设有通风孔的冷藏集装箱代用。
(3)特种集装箱(Special Container)
为适应特种货物运输的需要,而在集装箱的结构和设备方面进行了特殊设计和装备的集装箱。因所适用的货物种类不同,而有许多种类,其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开(敞)顶集装箱(Open Top Container)
这是一种没有箱顶或顶部敞开的集装箱,装卸货物时须使用起重机将重货从顶部装入箱内或卸出。将货物装人后,再用防水蓬布遮盖顶部,以防货物受损。这种集装箱适于装载玻璃板、钢铁制品、胶合板、机械设备等超高货物,利用侧壁可以固定的重货,以及难以从箱门进行装卸而必须由箱顶进行装卸作业的货物。
②框(板)架集装箱(Flat Rack Coniainer)
这是一种没有箱顶和箱壁、箱端壁也可卸下,只留箱底和四角柱来承受货载的集装箱。如果将四角柱拆下,也可作平台集装箱使用。这种集装箱主要用于不适用于装人杂货集装箱或开顶集装箱内的长大件、超重件、轻泡货、重型机械、钢材、钢管、裸装设备等,会产生集中负荷的重货、超尺度货物、不怕风雨袭击的货物,需要从箱顶或箱侧面装载的货物,以及需要在箱内固定的货物。
③散装集装箱(Solid Bulk Container)
这是用以装载大豆、大米、麦芽、面粉、饲料以及水泥、树脂、硼砂、化工原料等散装粉粒状货物的集装箱。使用这种集装箱可以节约数量可观的包装费用,并提高装卸效率。
对一些需要植物检疫的货物,比如对于进口粮食,有的需要在港外锚地进行熏蒸消毒。可以在散货集装箱上设置投入熏蒸药物的开口,以熏蒸气体排出口,并且可要求这种集装箱在熏蒸时能保持完全气密。
④罐状集装箱(Tank Container;Liquid Bulk Container)
这是一种适用于装载酒类、油类、化学品、危险品等液体货物的集装箱。这类集装箱具有适用于装载这类货物的特殊结构和设备。装货时,货物由罐顶部的装货孔进入、卸货时,货物由底部排出孔靠重力作用自行流出,或由顶部装货孔吸出。
除了上述一些特种用途的集装箱外,还有一些适用于货类更专门的特种集装箱,如:专供运载汽车的汽车集装箱,专供运输活牲畜的动物集装箱等等。
B、集装箱的选用
在集装箱货物运输中,为了船、货、箱的安全,必须根据货物的性质、种类、容积、重量和形状来选择适当的集装箱;否则,不仅对某些货物不能承运,而且也会因选用不当而导致货损。集装箱货物对集装箱的选用可作以下考虑:
(1)清洁货物和污秽货物:可选用杂货集装箱、通风集装箱、开顶集装箱、冷藏集装箱;
(2)贵重货物和易碎货物:可选用杂货集装箱;
(3)冷藏货物和易腐货物:可选用冷藏集装箱、通风集装箱、隔热集装箱;
(4)散货:可选用散货集装箱、罐状集装箱;
(5)动物和植物:选择牲畜(动物)集装箱,通风集装箱;
(6)笨重货物:选择开顶集装箱、框架集装箱、平台集装箱;
(7)危险货物:可选择杂货集装箱、框架集装箱、冷藏集装箱。
2、集装箱的配载
(1)装载量的掌握
①最大载重(Maximum Pay Load):可装在集装箱内的货物最大重量,也就是集装箱的总重量(Rating)减去集装箱的自重(Tare Weight)的重量,把这个重量称为最大载重。
该值根据不同的集装箱制造厂和不同类型的集装箱将有所差别。集装箱的总重量绝对不能超过标注在集装箱上的最大总重量(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中20ft箱为20320kg,40ft箱为30480kg)。如超过这一数值,考虑到集装箱本身强度以及装卸和运输的安全,各种运输部门、集装箱码头都可拒绝装卸。此外,集装箱总重量虽在最大总重量范围内,但超过公路运输上限的限制重量,有的也不能进行公路运输。
②最大装载容积(Maximum Capacity)
关于集装箱的容积和内部尺寸,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R一1984中虽然规定了最小内部尺寸,但如果采用容积来计算集装箱的最大装载量时,最好以集装箱的内部尺寸和实际货物尺寸对比来计算。
(2)货物密度(Cargo Density)
所谓货物密度是货物单位体积的货物重量,以平均每立方英尺或每立方米货物体积的货重作为货物的密度单位,是普通杂货船上常用的货物积载因数(Stowage Factor)的倒数。
对于集装箱来说,把集装箱的最大载货重量除以集装箱的容积,所得之商叫作箱的单位容重。要使集装箱的容积和重量都能满载,就要求货物密度等于箱的单位容重。实际上集装箱装货后,箱内的容积或多或少会产生空隙,因此集装箱内实际利用的有效容积应为集装箱容积乘上箱容利用率。通常在初步计算时,箱容利用率取为80%。
应用货物密度和箱的单位容重来计算集装箱需要量的方法如下:
①如果货物密度大于箱的单位容重,这种货一般称为重货,则用货物重量除以集装箱的最大载货重量,即得所需要的集装箱箱数。
②如果货物密度小于箱的单位容重,这种货一般称为轻货,则用货物体积除以集装箱的有效容积,即得所需要的集装箱数。
③如货物密度等于集袋箱的单位容重,则无论按重量计算或容积计算都可求得集装箱的需要量。
(3)容积和重量的充分利用
装载拼箱货物的集装箱,应该轻、重搭配,尽量使集装箱的装载量和容积都能满载;但是必须注意混装在一起的货物,要求不会引起货损。当然能合理地进行搭配装载,提高集装箱的装载率,减少集装箱的使用量,无论对承运人还是货主都是十分有利的。
(4)一般配载应注意事项
①轻货应放在重货上面;②干货、湿货不能放在同一箱内,如难以避免时,湿货绝对不能放在于货上面;③对怕受潮货物,不能与容易“出汗”的货物同装一箱;④怕吸收异味的货物,绝对不能与放出强烈气味的货物同装一箱;⑤容易生灰尘的货物,不能与某些易被灰尘污损的货物同装一箱;⑥瓶装或罐装液体货无法避免与其他于货拼装一箱时,在任何情况下,前者必须装在底下,并须加以隔垫,而且还应有足够的垫板放在液体货下。
为了节约运输费用和货物的安全运送,减少集装箱运输货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集装箱内的积载。如果一票货物装完了若干个集装箱以后,只剩下一小部分时,由于不能把不同卸货港的货物混装在一个集装箱内;或者集装箱虽然适合于大部分不同货种的运输,但并不是所有这些货物都能互相适应装同一箱内。由于集装箱的空间是有限的,在配装同一箱的不同货种时,应当仔细判断,不同货种相互适应才可同箱积载,若不能同箱积载,即便剩下的货物件数不多,也只好另装一个集装箱,因此,在提取空箱之前应全面考虑,编制好集装箱预配清单,按预
配清单的需要提取空箱。
(三)提取空箱
通常,集装箱是由船公司大偿借给货主或集装箱货运站使用的。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订舱、承运货物后,即签发集装箱空箱提交单,连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一并交给托运人或其货运代理人,据以到集装箱堆场或内陆集装箱站提取空箱。而在承运人的集装箱货运站装箱时,则由货运站提取空箱。不论由哪一方提取空箱,都必须事先缮制出场设备交接单。提取空箱时,必须向箱站提交空箱提交单,并在箱站的检查桥或门卫双方在集装箱设备交接单上签字交接,并各执一份。
应该特别注意的是在交接时或交接前应对集装箱进行检查。较大的货运代理公司,在港口场站设有专人负责集装箱空箱提出和重箱的人箱,提箱前对空箱进行检查并提交安排装运,便于提箱,场站若无专人时,提箱时可派人或由司机进行检查,检查时注意以下问题:
1.外部检查
首先要检查集装箱外表面有何损伤,如发现表面有弯曲、凹痕、摺痕、擦伤等痕迹时,则应在这些损伤处的附近严加注意,要尽量发现其破口在何处,并在该损伤处的内侧也要特别仔细地检查。
在外板连接处,若铆钉松动和断裂,容易发生漏水现象;箱顶部分要检查有无气孔等损伤,由于箱顶上有积水,如一有破损就会造成货物儒损事故,而且检查时往往容易把箱顶的检查漏掉,因此要严加注意。
对于已进行过修理的部分,检查时应特别注意检查其现状如何,有无漏水现象。
2.内部的检查
人进入箱内,把箱门关起来,检查箱子有元漏光处,这样就能很容易地发现箱顶和箱壁四周有无气孔,箱门能否严密关闭。
检查时要注意箱壁内衬板上有元水湿痕迹,如发现有水迹时,则在水迹四周要严加检查,必须追究产生水迹的原因。
对于箱壁或箱底板上突出的钉或铆钉头,内衬板的压条曲损,应尽量设法除去或修补,如无法去除或修补,应用衬垫物遮挡起来,以免损坏货物。
如箱底捻缝不良,则集装箱在底盘车上雨中运行时,从路面上溅起来的泥水会从底板的空隙中渗进箱内,污染货物,检查时应予以注意。
3.箱门的检查
要检查箱门能否顺利关闭,关闭后是否密缝,门周围的密封垫是否紧密,能否保证水密,还要检查箱门把手动作是否灵便,箱门能否完全锁上。
4.附件的检查
要检查固定货物时用的系环、孔眼等附件安装状态是否良好,板架集装箱上的立柱是否备齐,立柱插座有元变形。开顶集装箱上的顶扩伸弓梁是否齐全,有否弯曲变形,还应把板架集装箱和开顶集装箱上使用的布篷打开,检查其有元破损,安装用的索具是否完整无缺。
另外,还要检查通风集装箱上的通风口能否顺利关闭,其储液槽和放水龙头是否畅通,通风管、通风口有否堵塞等。
5.清洁状态的检查
检查集装箱内有无垃圾、恶臭、生锈,有无被污脏,是否潮湿,如这些方面不符合要求就应向集装箱提供人提出调换集装箱,或进行清扫、除臭作业。如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则箱内要铺设衬垫或塑料薄膜等以防货物污损。
特别要注意的是集装箱用水冲洗以后,从表面上看好像已经干燥,但箱底板和内衬板里面却含有大量水分,这是造成货物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箱内发现有麦秆、草屑、昆虫等属于动植物检疫对象的残留物时,即使箱内装的与动植物检疫完全无关的货物,也必须把这些残留物彻底清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装运粮油食品、冷冻品等易腐食品的集装箱,须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货运代理人在使用装运食品的集装箱或冷冻箱时,必须首先申请商检机构在港口场站根据《集装箱检验办法》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验箱合格证书,方可提箱。这不论从时间还是从费用上考虑都要比提箱后检验更为合理,尤其是由发货人装箱时,先提箱还会受检验条件的限制。
(四)报验、报关
1.报验
发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并根据商品特性,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填好申报单,分别向商检、卫检、动植检等口岸监管检验部门申报检验。经监管检验部门审核或查验,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免检放行或经查验、处理后出具有关证书放行。如果托运危险品,还需凭危险品清单、危险品性能说明书、危险品包装证书、危险品装箱说明书、危险品准装申报单等文件向港务监督办理申报手续。
2.报关
发货人或货运代理人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于规定期限内持报关单、场站收据五至七联(七联单是二至四联),商业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明书等相关单证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根据贸易性质、商品特性和海关有关规定,必要时还需提供出口许可证、核销手册等文件。经海关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直接放行或查验后出具证书放行,并在场站收据第五联(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
(五)货物装箱
货物装箱应根据货运代理的集装箱出口业务员编制的集装箱预配清单,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发货人的仓库进行。
1.集装箱货物装箱的方式
(1)整箱货(Full Container Load,FCL)装箱
由发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在海关派员监装下自行负责装箱,施加船公司或货运代理集装箱货运站铅封和海关关封。发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缮制装箱单和场站收据,在装箱单上标明装卸货港口、提单号、集装箱号、铅封号、重量、件数、尺码等。
若在内陆(发货人仓库)装箱运输至集装箱码头的整箱货,应有内地海关关封,并应向出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2)拼箱货(Less than a Container Load:LCL)装箱
拼箱货装箱是由货运代理人将接收有多个发货人运往不同收货人,而不足一整箱的零星货物集中起来交给集装箱货运站,货运站根据集装箱预配清单核对货主填写的场站收据,并负责接货,请海关派人监装,拼装整箱装箱、施封,并制作装箱单。其具体程序是:
货主或其代理人将不足整箱的货物连同事先缮制的场站收据,送交集装箱货运站,集装箱货运站核对由货主或其代理人缮制的场站收据和送交的货物,接受货物后,在场站收据上签收。如果接收货物时,发现货物外表状况有异状,则应在场站收据上按货物的实际情况作出批注。集装箱货运站将拼箱货物装箱前,须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并在海关派人的监督下将货物装箱,同时还应从里到外的按货物装箱的顺序编制装箱单。
2.集装箱装箱注意事项
装箱人在装箱前应按规定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拒绝装箱,并立即通知集装箱所有人。集装箱所有人有责任继续提供适合货物装运的集装箱。具体装箱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集装箱货运站装箱时,不能随到随装,必须根据集装箱预配清单和事先编制的装箱计划进行装箱。
(2)备妥必要的合格的隔垫物料及捆扎加固材料。
(3)注意货盘的叉槽放置方向不能弄错。
(4)装箱时必须考虑方便拆箱卸货。
(5)货物重心分布必须平衡,积载后的重心应尽量接近箱子的中心,以免装卸过程中发生倾斜和翻倒。
(6)硬包装的货物,装箱时应当用垫料,以免冲压其他货物或碰坏箱子内壁。
(7)袋装货最好不要与箱装货同装一箱,不能避免时须要用垫板。
(8)带有凸出、隆起或四边不规则包装的货,如没用适当垫料,不能与其他货装在一起。
(9)湿货包括桶装或罐装液体货,应当用垫料,并装在底层。
(10)不同种类的包装,必须保持分票积载,例如,木夹板包装货与袋装货或纤维板箱装货物之间,如果没有保护性的隔垫,就不能装在一起。
(11)海关监管或可能被查验的货物必须分出并装在箱门口。
(12)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货物直接固定在集装箱内部任何一个平面上,因为把集装箱钻孔会破坏箱的水密性。
(13)不要用不同包装的货物填塞集装箱的空位,除非这两种包装的货物,是完全适合拼装的。
(14)包装损坏的货物,即使损坏的表面是微小的,也不能装人箱内。必须将坏包在装箱前修好后才能装人箱内。
(15)货物装完后,必须检查,要求做到没有一件货物处于松动状态,以防集装箱发生纵向或横向倾斜时,造成货损。
集装箱装箱完毕后,应使用合适的方法进行固定、绑扎,并关闭箱门;如对货物加固材料系木材,且目的地是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则应在箱体外表明显地方贴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木材经免疫处理证明。
3.特殊货物装箱
(1)重大件(Over Weight Cargo;Over Height Cargo;Over Width and Over Length Cargo)
所谓重大件一般是指超重货、超高货、超宽和超长货。
①超重货:超重也不能超过集装箱的最大总重,由于集装箱运输和装卸中所使用的机械都是按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标准最大总重来设计制造的。20ft集装箱为20长吨(即20320t),40ft集装箱为30长吨(即30480t),这一限度绝对不准超过。
配重件时,应当注意使集装箱保持平衡,同时考虑箱容的充分利用。尽可能搭配适当的轻货。装载时必须考虑集装箱底层的最大负荷量,可通过垫板来配置最大负荷量。要对照集装箱规范,绝对不能超过集装箱底层每平方英寸(或每平方米)的最大负荷量。
虽然集装箱一般设计最大载重,但还必须考虑内陆运输及通过公路桥梁的载重限度。例如,澳大利亚各州的公路,其超重量就有若干不同,有的州规定公路上通行的集装箱,其最大总重为20长吨,超过了这一重量的集装箱,必须要用13吨的的串联轴来运输。因此,实际上超过20长吨的40 fi型集装箱,如果不采用特殊的底盘车,该州就不能进行公路运输。美国有的州也有这种公路限制。
②超高货:通常杂货集装箱的箱门有效高度为2100mm左右(约6ft 11 in),如果货物超过了这一高度,就称为超高货。超高货必须用开顶集装箱或框架集装箱装载。
装载超高货时,对于在陆上运输通过桥洞,车站和码头的装卸作业以及船舶装载,将带来许多问题,必须引起特别关注。
③超宽货:舱内集装箱与集装箱之间的横向间隙通常是120~200mm,其问距的大小要根据不同的船舶而定。如果所装的超宽货物不超过上述范围,一般可以与普通集装箱一样装在舱内,为了防止货物横向移动,靠在相邻的集装箱上,而使侧壁触破等事故,要进行充分的固定。超过尺度而不能装载时,可直接装在舱口盖上,或者用几个框架集装箱,拆去侧立柱,在船的横向并列起来,确保层面面积。其装载方法与散件货相同。因此,能否装载是受集装箱和舱口的尺寸、舱盖的强度决定的。
④超长货:超长货不能装在舱内,因为每一箱格都有横向构件,所以如必须装运时,只好装在甲板上,但甲板上有拉紧集装箱的交叉拉杆,因此限制了装载位置。超长货装在框架集装箱上时,其超长量限制在1ft左右。
集装箱船舶需装载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等非标准集装箱,应在订舱前由托运人或承运人向港口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方可装运。
(2)危险货物的装载
使用集装箱装载危险货物应按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所列的性能作为配载的依据,各种性能不同的危险货物,不能同配一箱,箱内不能放一般普通货物,具体应做到以下凡点:
①集装箱有正确的标记、标志,并有《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证明书》;
②集装箱清洁、干燥,适合装货;
③货物符合《国际危规》的包装要求,有正确的标记、标志,并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检验认可;
④每票货物应有危险货物申报单;
⑤与危险货物性质不相容的货物禁止同装一箱;
⑥与普通货物混装时,危险货物不得装在普通货物的下面,并应装于箱门附近;
⑦包件装箱正确,衬垫、加固合理;
⑧装载后,应按《国际危规》要求在集装箱外部每侧张贴危险货物类别标志。
(3)冷冻、冷藏集装箱的装载
冷冻、冷藏货大致分为冷冻货和低温冷藏货两种。冷冻货是指货物在冻结状态下进行运输的货物,运输温度的范围一般在-10摄氏度~-20摄氏度之间。低温货是指货物在还未冻结或货物表面有一层簿薄的冻结层的状态下进行运输的货物,一般允许的温度调整范围在+16摄氏度~-1摄氏度左右。货物要求低温运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能保持货物的鲜度。有时为了要维持货物呼吸和防止箱内产生水滴而需要在箱内进行通风。
使用冷冻、冷藏集装箱装载冷藏货应做到:
①集装箱具有集装箱所有人出具的集装箱合格证书或文件;
②集装箱冷藏设备起动、运输、停止装置处于正常状态;
③集装箱通风孔处于所要求的状态,泄水管保持畅通;
④集装箱装箱前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并能达到规定的温度,货物要达到规定的装箱温度;
⑤货物装箱时,不能堵塞冷气通道,天棚部分应留有空隙;
⑥装载期间,冷藏装置停止运转,
⑦冷冻货物最好不要混载,必须混载时,只有运输温度相同的货物才能装在一起,并要避免有恶臭、污染的货物混载;
⑧装载完毕,尽快使制冷设备工作,以尽快达到运输要求的温度。
文章评论 共7条回复
Endy0775-836802
2007-03-21
危险品包装证书、危险品装箱说明书、危险品准装申报单,请问这些要经过哪个部门认证才具权威性!谢谢 本人MSN: hxg179@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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