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所讲的故事完全真实。
让我们从记叙事件的基本要素开始。
时间:2007年7月15日晚9点左右。
地点:大连虎滩新区某丁字路口。
人物:几个年青人,若干群众,两名警察。
事件:有人打架。
今天公司的事很多,忙了一天头晕脑胀,我和女友一起出来散步放松。在从丁字路口走过来时发现下面很多人,好像出了什么事,仔细一看才搞明白原来是有几个人在打架,周围看热闹的人围了好几圈,中国人这个爱看热闹的“好习惯”又一次表显得淋漓尽致。
打架的人一个个看着都挺大的个子,但也不过是一些十七、八的小孩,这个年龄的小孩最爱聚众闹事什么的,没什么奇怪,再说我本人生在东北长在东北,从小也爱头脑发热,自己打过多少次架都不记得了,更别说看过多少次打架。说实话,我不是个爱凑热闹的人,更没心情去看别人打架,一是觉得打得不专业看了也没意思,二是误伤到自己实在是不值得。不过,这次我却看了好一会儿。
当时看起来好像是几个小痞子在追打两个学生模样的人,他们打架的地点是在一个网吧的对面,具周围的人说他们就是从网吧里追打出来的,我猜事情的起因可能是在网吧里发生点口角之类导致的。打架的地方可以算得上是整个小区的中心地带,还有很多人在外边散步,在那里向东大约50米就是一个公安派出所。在现在和谐作为主旋律的社会里,打架不是大事但也决不是一件好事,很明显在我拿出手机前已经有人打了110,因为一辆警车就停在那,车外边站着一位四十多岁模样的警察,车里在驾驶位置坐着另一位年轻些的警察。当时那两位学生模样的人已经被打倒在地,上面几个人连踢带踹,有几位中年妇女在旁边不停的大声劝阻“别打了,打坏了怎么办呀”、“再打就出事了”之类,但没敢上前制止。而那两位警察就在边上看着,既没上前制止也没说什么。这时坐在车里的那位警察开动了汽车,那位外边站着的警察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什么大声的问他:“去哪?”,他说:“回去叫人”,于是他就把车开到了那个距离50米外的公安派出所门口。那些人没有一点停手的意思继续打,就像没看见边上有警察一样。又过了好一会儿打完了,打人那几个小痞子就大摇大摆的走了,这时那辆警车又开了回来,上面还是只有他自己,是没叫来人?也不是,因为我看到他根本就没下过车。那两位警察在目送那些人走远以后也开车走了,都没去扶被打的人站起来。
事情的主干大概就是这样了,还有一点小插曲后面再补充。其实这事一点都不大,了不起就是斗殴而已,一庄小小的民事诉讼,并且被打的人也没什么大碍,过了一会儿就站起来走了,骨折应该都没有。不过这事给我的触动还是挺大的,想说两句。
若干围观群众。在事情平息了以后我听到有人幸灾乐祸、唯恐天下不乱的说:“完了,戏演完了,再演一场呗” 。中国人爱看热闹这一点可以绝对算得上是中国特色了,什么汽车刮蹭了、城管收摊了……就连楼下两口子吵架都有人开门飞奔出去参观,更不用说是有人打架这么“天大”的事了。其实这种爱看热闹与好奇心无关,就是因为无聊,他们生活中实在没什么波澜和精彩可言,也只有借看热闹的方式去刺激一下他们快要规律运动的大脑了。看个热闹不是什么大毛病,无聊总不是罪过吧,但是就因为这个看热闹,看得让人心寒。有的人在街边一边喊着抓小偷一边与小偷扭打在一起,结果被小偷捅了一刀,周围全是看热闹的人结果竟让小偷给跑了;有的人见义勇为受伤倒在路边,那么多人围观就没人去帮一把……等等吧,这样的烂事太多太多,一想起来就让人想骂娘。所以与看热闹这个“好习惯”形影不离的就是——麻木。从80年代中后期到今天,经济的发展让人们眼中只有钱,而其它的什么仁义道德全部都成了粪土,我认为麻木是一个社会中最可怕的现象,它是人性和道德扭曲的开始。类似这种事在中国可能每天都在发生,让人谴责起来都有如同嚼蜡的感觉但就是得不到重视和改善,可见都已经麻木到了何等的程度。就连大象在看到同类尸骨的时候都集体转圈表示哀悼;野牛遇到危险都知道一至对外,而我们却……
回到刚才讲的故事中来,倒是那几位劝阻的中年妇女让我欣慰和感动,她们至少站出来说了几句,可以说是做到她们能做到的一切,这已经足以让那些看热闹的傻老爷们脸红了,虽然他们都已经麻木到了没有感觉的程度。
老百姓们在一起闲谈的时候常会做各种各样的假设,比如:如果再来一次侵华战争会怎么样?会出多少叛徒?如果这样下去再过十年会怎么样?……还真有点不敢想下去。
那两个警察。其实警察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名声并不太好,也可能是因为多数人都没有真正直接的得到过警察的帮助,更多的是各种“警”与各种“察”给生活带来的不便和气愤。滥用职权、勒大脖子、渎职等等,当权力落到了那些二百五手里的时候真是叫人欲哭无泪。几年前一部电视剧《重案六组》把警察的形象挽回了不少,平时都说警察这不好、那不好,让人们有了不理解他们的生活而乱评价的内疚,同时也生出那么一点对警察的肃然起敬。
可实际上呢?想当警察?交警?没点关系那是不行的,就算你当上了也爬不上去,能上去的都是有点“道行”的。那么故事里的这两位警察是什么样的人呢?他们在此事中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从直观上看,两位可以说是没什么武装:我不清楚出警的110是否要佩枪,反正他们没有;没有对讲机、没有警棍,好像车里也没有;没有手铐,这一点我基本可以确定,因为以前见到的手铐都是挂在腰带上的,他们连警察那样的腰带都没扎,把警服就像休闲西装那样的穿在身上,可能就是在所里正在打扑克的值班警察,接警了又不得不出来,这才……
而他们能做什么呢?很明显,他们至少应该上去制止。我觉得这是最起码的了,再“文明执法”也不会文明到站在边上看的地步吧。其次,在不能确认伤者伤势的时候,至少不能眼看着他们走远,即使只是一起小小的聚众斗殴也是可以带人的呀,把他们带回去写个检查也算是个交差吧。什么都不做就这样了事真不知道打电话让他们来有什么用,难到是还缺少观众?几个小痞子在警局门口打架,而警察看到了都不敢管,站在人群中的他们要怎么面对群众的眼光呢?特别是那个被打的学生站起来后看到他们会是怎样的心情?难到是课本那句“警察叔叔”是印刷错误,正确的应该是“警察母猪”?还有那句顺口溜是不是要换成“警察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从那几个小痞子的行为上来看,根本就没把他们放在眼里,从另一个角度上是不是说明了他们以前的工作业绩呢?呵呵,现在想想使用电子警察还真是有道理的,因为我看这个活只要脸皮厚点或干脆就不要脸了还真是谁都能干,这些被歌颂成什么人民卫士的警察们原来只是人民插在城市里装腔作势的稻草人而已,那句听起来让人心里热呼呼的“有困难找警察”原来和电线杆上的小广告一样——都是放屁。
是不是有点骂得太重了,可能是吧!不过有一点让我总是放不下。这只起小小的斗殴而且还是徒手的,其实就是他们不来可能也造成不了什么恶劣的影响。但是把问题发散一下,如果这真的是持械抢劫呢?如果这真的是行凶现场呢?而我们又能指望他们什么呢?以前我就对很多说法不认同,总是有人把警察呀什么的同英雄联系起来,我认为这样的说法有点不负责任,只有那些在自己的工作范围以内但做出了超出常人能够接受的行为,这样的人才配得上英雄两个字,至于什么一般的站岗放哨、风里来雨里去都是份内的事,光凭这个还不足以说明什么。对群众的行为我还是能理解的,是爱看热闹也好、是麻木也罢,在现代的安全教育中第一位是要保证自身的安全,其此才是尽可能的去帮助别人,选择报警绝对是正确的举动。那么警察呢?当然了,警察也是人,也有害怕的权力,再加上各别人的不负责任等等,找个原因、理由什么的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那么当危险将至、在必须要有人站出来时呢?答案……你们头上顶可是国徽;你们以为老百姓真是怕你们呀,完全是对你职业的尊重;在人们需要帮助的时候选择报警不是没有其它的办法,而是对你们的信任;你们的衣着、工作、态度和形象不是和时尚、舒适、轻松和爪牙挂钩的,而是代表着一个国家的进步和文明。 所以答案就这样出来了,国徽、尊重、信任、文明再加上一个冰冷的因素——纳税人的钱,当危险将至、在必须要有人站出来的时候,请你们坚持一下,不要再退缩,谢谢。
话到这也就快完事了,当此事情结束警车开走后,看热闹的人也纷纷离去,我和女友还要继续我们的散步。在走过几个人身后时听到他们在说着什么,好像是有个人看热闹的时候被小偷扒走了钱包。
其中一个人说:“快报警,他们还没走远”。
另一个人却说:“算了吧,认倒霉吧,报警有个屁用。”
我想难到还真有小偷专门在警察出警时寻机作案?这是对警察工作的一种讽刺呢?还是小偷业的一项极限运动呢?或者真的是应了那么老话——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在警察面前“偏门”都安全了,我们在哪里才安全呢?想起来突然有点害怕,感觉在看起来和谐的城市里却危机四伏并且没人保护,没有一点的安全感。还是自己多加注意,小心一点吧!
让我们从记叙事件的基本要素开始。
时间:2007年7月15日晚9点左右。
地点:大连虎滩新区某丁字路口。
人物:几个年青人,若干群众,两名警察。
事件:有人打架。
今天公司的事很多,忙了一天头晕脑胀,我和女友一起出来散步放松。在从丁字路口走过来时发现下面很多人,好像出了什么事,仔细一看才搞明白原来是有几个人在打架,周围看热闹的人围了好几圈,中国人这个爱看热闹的“好习惯”又一次表显得淋漓尽致。
打架的人一个个看着都挺大的个子,但也不过是一些十七、八的小孩,这个年龄的小孩最爱聚众闹事什么的,没什么奇怪,再说我本人生在东北长在东北,从小也爱头脑发热,自己打过多少次架都不记得了,更别说看过多少次打架。说实话,我不是个爱凑热闹的人,更没心情去看别人打架,一是觉得打得不专业看了也没意思,二是误伤到自己实在是不值得。不过,这次我却看了好一会儿。
当时看起来好像是几个小痞子在追打两个学生模样的人,他们打架的地点是在一个网吧的对面,具周围的人说他们就是从网吧里追打出来的,我猜事情的起因可能是在网吧里发生点口角之类导致的。打架的地方可以算得上是整个小区的中心地带,还有很多人在外边散步,在那里向东大约50米就是一个公安派出所。在现在和谐作为主旋律的社会里,打架不是大事但也决不是一件好事,很明显在我拿出手机前已经有人打了110,因为一辆警车就停在那,车外边站着一位四十多岁模样的警察,车里在驾驶位置坐着另一位年轻些的警察。当时那两位学生模样的人已经被打倒在地,上面几个人连踢带踹,有几位中年妇女在旁边不停的大声劝阻“别打了,打坏了怎么办呀”、“再打就出事了”之类,但没敢上前制止。而那两位警察就在边上看着,既没上前制止也没说什么。这时坐在车里的那位警察开动了汽车,那位外边站着的警察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什么大声的问他:“去哪?”,他说:“回去叫人”,于是他就把车开到了那个距离50米外的公安派出所门口。那些人没有一点停手的意思继续打,就像没看见边上有警察一样。又过了好一会儿打完了,打人那几个小痞子就大摇大摆的走了,这时那辆警车又开了回来,上面还是只有他自己,是没叫来人?也不是,因为我看到他根本就没下过车。那两位警察在目送那些人走远以后也开车走了,都没去扶被打的人站起来。
事情的主干大概就是这样了,还有一点小插曲后面再补充。其实这事一点都不大,了不起就是斗殴而已,一庄小小的民事诉讼,并且被打的人也没什么大碍,过了一会儿就站起来走了,骨折应该都没有。不过这事给我的触动还是挺大的,想说两句。
若干围观群众。在事情平息了以后我听到有人幸灾乐祸、唯恐天下不乱的说:“完了,戏演完了,再演一场呗” 。中国人爱看热闹这一点可以绝对算得上是中国特色了,什么汽车刮蹭了、城管收摊了……就连楼下两口子吵架都有人开门飞奔出去参观,更不用说是有人打架这么“天大”的事了。其实这种爱看热闹与好奇心无关,就是因为无聊,他们生活中实在没什么波澜和精彩可言,也只有借看热闹的方式去刺激一下他们快要规律运动的大脑了。看个热闹不是什么大毛病,无聊总不是罪过吧,但是就因为这个看热闹,看得让人心寒。有的人在街边一边喊着抓小偷一边与小偷扭打在一起,结果被小偷捅了一刀,周围全是看热闹的人结果竟让小偷给跑了;有的人见义勇为受伤倒在路边,那么多人围观就没人去帮一把……等等吧,这样的烂事太多太多,一想起来就让人想骂娘。所以与看热闹这个“好习惯”形影不离的就是——麻木。从80年代中后期到今天,经济的发展让人们眼中只有钱,而其它的什么仁义道德全部都成了粪土,我认为麻木是一个社会中最可怕的现象,它是人性和道德扭曲的开始。类似这种事在中国可能每天都在发生,让人谴责起来都有如同嚼蜡的感觉但就是得不到重视和改善,可见都已经麻木到了何等的程度。就连大象在看到同类尸骨的时候都集体转圈表示哀悼;野牛遇到危险都知道一至对外,而我们却……
回到刚才讲的故事中来,倒是那几位劝阻的中年妇女让我欣慰和感动,她们至少站出来说了几句,可以说是做到她们能做到的一切,这已经足以让那些看热闹的傻老爷们脸红了,虽然他们都已经麻木到了没有感觉的程度。
老百姓们在一起闲谈的时候常会做各种各样的假设,比如:如果再来一次侵华战争会怎么样?会出多少叛徒?如果这样下去再过十年会怎么样?……还真有点不敢想下去。
那两个警察。其实警察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名声并不太好,也可能是因为多数人都没有真正直接的得到过警察的帮助,更多的是各种“警”与各种“察”给生活带来的不便和气愤。滥用职权、勒大脖子、渎职等等,当权力落到了那些二百五手里的时候真是叫人欲哭无泪。几年前一部电视剧《重案六组》把警察的形象挽回了不少,平时都说警察这不好、那不好,让人们有了不理解他们的生活而乱评价的内疚,同时也生出那么一点对警察的肃然起敬。
可实际上呢?想当警察?交警?没点关系那是不行的,就算你当上了也爬不上去,能上去的都是有点“道行”的。那么故事里的这两位警察是什么样的人呢?他们在此事中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从直观上看,两位可以说是没什么武装:我不清楚出警的110是否要佩枪,反正他们没有;没有对讲机、没有警棍,好像车里也没有;没有手铐,这一点我基本可以确定,因为以前见到的手铐都是挂在腰带上的,他们连警察那样的腰带都没扎,把警服就像休闲西装那样的穿在身上,可能就是在所里正在打扑克的值班警察,接警了又不得不出来,这才……
而他们能做什么呢?很明显,他们至少应该上去制止。我觉得这是最起码的了,再“文明执法”也不会文明到站在边上看的地步吧。其次,在不能确认伤者伤势的时候,至少不能眼看着他们走远,即使只是一起小小的聚众斗殴也是可以带人的呀,把他们带回去写个检查也算是个交差吧。什么都不做就这样了事真不知道打电话让他们来有什么用,难到是还缺少观众?几个小痞子在警局门口打架,而警察看到了都不敢管,站在人群中的他们要怎么面对群众的眼光呢?特别是那个被打的学生站起来后看到他们会是怎样的心情?难到是课本那句“警察叔叔”是印刷错误,正确的应该是“警察母猪”?还有那句顺口溜是不是要换成“警察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从那几个小痞子的行为上来看,根本就没把他们放在眼里,从另一个角度上是不是说明了他们以前的工作业绩呢?呵呵,现在想想使用电子警察还真是有道理的,因为我看这个活只要脸皮厚点或干脆就不要脸了还真是谁都能干,这些被歌颂成什么人民卫士的警察们原来只是人民插在城市里装腔作势的稻草人而已,那句听起来让人心里热呼呼的“有困难找警察”原来和电线杆上的小广告一样——都是放屁。
是不是有点骂得太重了,可能是吧!不过有一点让我总是放不下。这只起小小的斗殴而且还是徒手的,其实就是他们不来可能也造成不了什么恶劣的影响。但是把问题发散一下,如果这真的是持械抢劫呢?如果这真的是行凶现场呢?而我们又能指望他们什么呢?以前我就对很多说法不认同,总是有人把警察呀什么的同英雄联系起来,我认为这样的说法有点不负责任,只有那些在自己的工作范围以内但做出了超出常人能够接受的行为,这样的人才配得上英雄两个字,至于什么一般的站岗放哨、风里来雨里去都是份内的事,光凭这个还不足以说明什么。对群众的行为我还是能理解的,是爱看热闹也好、是麻木也罢,在现代的安全教育中第一位是要保证自身的安全,其此才是尽可能的去帮助别人,选择报警绝对是正确的举动。那么警察呢?当然了,警察也是人,也有害怕的权力,再加上各别人的不负责任等等,找个原因、理由什么的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那么当危险将至、在必须要有人站出来时呢?答案……你们头上顶可是国徽;你们以为老百姓真是怕你们呀,完全是对你职业的尊重;在人们需要帮助的时候选择报警不是没有其它的办法,而是对你们的信任;你们的衣着、工作、态度和形象不是和时尚、舒适、轻松和爪牙挂钩的,而是代表着一个国家的进步和文明。 所以答案就这样出来了,国徽、尊重、信任、文明再加上一个冰冷的因素——纳税人的钱,当危险将至、在必须要有人站出来的时候,请你们坚持一下,不要再退缩,谢谢。
话到这也就快完事了,当此事情结束警车开走后,看热闹的人也纷纷离去,我和女友还要继续我们的散步。在走过几个人身后时听到他们在说着什么,好像是有个人看热闹的时候被小偷扒走了钱包。
其中一个人说:“快报警,他们还没走远”。
另一个人却说:“算了吧,认倒霉吧,报警有个屁用。”
我想难到还真有小偷专门在警察出警时寻机作案?这是对警察工作的一种讽刺呢?还是小偷业的一项极限运动呢?或者真的是应了那么老话——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在警察面前“偏门”都安全了,我们在哪里才安全呢?想起来突然有点害怕,感觉在看起来和谐的城市里却危机四伏并且没人保护,没有一点的安全感。还是自己多加注意,小心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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